半夜被小人又踹又哭的鬧醒,習慣性的逛逛臉書,看到朋友分享一篇很喜歡的藝人寫的文章,這位藝人我在工作中有過一面之緣,而她的李大仁是我國小隔壁班同學,點了連結又看了其它文章後,突然發現上方有一個活動banner,是我很感興趣的主題,進去看一下詳情,赫然發現是今天到期的活動,參與條件都符合,就是最後一條[部落格文章最後一篇不得久於一個月],媽呀!那我鐵定是不行的,所以只好像作弊一樣,趕緊上來發文,老師說過,讓你打開書還不看,就只能怪自己了,無論如何,這迫在眉睫的事還是先達成再說。正想著三更半夜要掛上什麼文,突然一種奇妙的感覺浮心,這世界往往就是用這種方式串連著,不知何時開始何時結束,一轉身也許就錯過,一伸手卻又能緊緊抓住,我很享受這種過程帶來的想像,哪怕結果可能得去地獄走一遭,就像當背包客一樣,許多時候得讓命運帶著我們在轉角處探險,即使走錯路也可能是為了遇上轉身看到的那片差點錯過的風景。

這樣的連結,不正是緣份嗎?而我們永遠不知道,緣份會用什麼形式運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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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rystalla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